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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作者:70      发布于:2015-03-17 10:45





       4月23日,市院召开争先创优表彰大会,对2014年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遵循司法规律,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以“三讲四要”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检务公开为窗口,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检察系统业务工作考评中,从2013年的全省第15名跃升至第5名,并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为此,市委书记陈雪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孟铎分别做出批示,给予肯定。

       4月12日,陈雪枫做出批示: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执法办案取得新成效,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争先创优取得新突破,受到省院的通报表彰。成绩来之不易,特向大家表示祝贺和亲切慰问。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名副其实副中心的重要一年。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再接再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辱使命,以法治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持续加大反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洛阳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副中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月9日,吴孟铎在批示中写道:对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的工作应给予充分肯定,对获得全省先进单位称号表示祝贺!望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为把洛阳建设成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其中,先进基层检察院8个: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孟津县人民检察院、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报请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的单位4个: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诉局。

       记基层集体三等功的单位11个:孟津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嵩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反贪局,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来自1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的41个部门、54名个人获得嘉奖,有16名检察干警荣立综合工作个人三等功、42名检察干警被评为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市院机关记集体三等功的单位5个:政治部综合处、侦查监督局、控告申诉处、职务犯罪预防局、技术处;受集体嘉奖的单位4个:大要案指挥中心、监所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处;有16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给予35名同志个人嘉奖,9名同志因在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也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市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端正态度,学习他们知难而上、勇创一流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念,继往开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再创洛阳检察工作新辉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副中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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